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,于11月24日闭幕。会议表决通过《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》《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》《福建省海上搜寻救助条例》《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》。会议决定批准《福州市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》《漳州市政务服务条例》《泉州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条例》《莆田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》《龙岩市客家文化保护条例》。
获得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批准的《龙岩市客家文化保护条例》由我院陈弦章主持调研起草,张木春、葛凯等核心成员参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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